中国稀土学会
中稀学科字〔2024〕第04号
关于《环境产品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稀土永磁电机》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及征集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和《中国稀土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由包头稀土研究院申请的《环境产品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稀土永磁电机》《环境产品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稀土镍氢电池 》《环境产品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稀土金属》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为使立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中国稀土学会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三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加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征集要求:
(一)参加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重视标准化工作。
(二)参加起草人掌握基本的标准化原理,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参加起草人熟悉相关产品的生产,具有相应的技术工作经历与专业素质,具备必要的LCA等基本知识,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充分发表意见,保证标准的成熟性。
请有意向参编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05日前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魏威 15149320362
于晶雪 13947249530
电子邮箱:yujx@reht-intl.com
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书》
中国稀土学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