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学会业务范围介绍
(一)开展与稀土科学技术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生产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学科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
(二)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稀土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三)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
(四)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辑出版、发行学会刊物、科技书刊、科普读物、信息资料及音像制品,完善并充分发挥学会网站功能,及时有效传播科技信息;
(六)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组织会员和广大稀土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发展战略、区域规划和有关法规的制定,开展科学论证,提出稀土科技与产业政策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接受委托或承担组织科技项目攻关、研究和评估与评价,提供技术咨询和中介服务;
(七)培养和举荐稀土科技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和团体标准制定;
(八)反映本会会员和稀土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本会会员和稀土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九)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组织、举办科技展览,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十)积极发展会员,完善组织建设,完成中国科协等上级部门交办、委托的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