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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1949年中国稀土学科史大事纪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 来源:中国稀土学会

1944年

       1944年6月11日~8月2日,台湾籍地质工作者黄春江等人受伪华北开发会社资源调查局派遣,在白云鄂博进行了为时70天的调查。调查中,除发现白云鄂博“东方矿体”及“西方矿体群”(今白云鄂博铁矿的东矿和西矿)以外,还见到“萤石中常包裹淡绿黄色、微粒状屈折率较高之矿物”。黄春江称:“此矿物曾由何作霖教授详细研究,分别为‘白云矿’及‘鄂博矿’,系含有铈、镧等之稀土类元素矿物”。调查结束后,黄春江将其采集到的矿脉中氟石较富之标本数块,送到日本京都帝大田久保教授及东京帝大黑田副教授处,“据两氏分析之结果,氧化稀土元素(大部分为氧化铈)为2.80%~12%”。

1945年

       北京大学理学院日本人富田达对黄春江调查队所送的白云鄂博岩矿标本进行了室内研究,证实“白云矿”和“鄂博矿”为铈矿物。据报告称,少量白云鄂博铁矿石曾在鞍山“昭和制钢所”进行试炼,效果良好。部分稀土矿样曾送日本京都帝大田久保和东京帝大黑田处进行了研究。

1946年

       1946年8月,台湾籍地质工作者黄春江提交的《绥远百灵庙白云鄂博附近铁矿报告》,在《地质评论》第11号发表,认为“其规模之宏大为华北该种矿床之冠”。矿中的萤石是“殊堪注目”的稀有元素矿物。他首肯丁道衡关于在包头附近建设大型钢铁企业的设想,进而指出应用黄河为钢铁企业的水源。

1947年

       前中央地质调查所北平分所所长高平等4人踏勘了白云鄂博矿区。并在北平对采集的岩矿标本进行室内研究。高平在《地质评论》第13卷第3~4合期上发表了《内蒙古草原地质》的报告。论述了白云鄂博铁矿和稀土元素矿产资源的发现,并进行评价。

1949年

       1949年12月,在全国第一次钢铁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把包头列为“关内新建钢铁中心”之一,决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白云鄂博矿进行勘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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